条款及细则
本条款及细则(包括附录,以下合称「条款」)适用于您参加《城市创科大挑战》(「大挑战」或「活动」)及提交参赛方案,请仔细阅读。当您登记参加大挑战,即代表您接受本条款及细则,并同意受其约束。
定义
「数据」指个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全名(英文和中文)、电邮地址、电话号码、所属学校、年级、主修、公司名称、地区,以及有关参赛方案的资料。
「交付成果」指参赛者提交及载于其登记参加大挑战及/或其参赛方案内的任何文件或其他材料(例如文本、图像、简报和影片)。
「活动期间」指整个大挑战的过程包括登记、方案提交、评审、入围参赛者的培训、准决赛(见第2条)、公众投票、总决赛(见第2条)、概念实践和公开展示。
「评审」指由主办机构和合办伙伴选定的人士来评审参赛者的参赛方案及/或简报,及决定将于其评审的相关准决赛(见第2条)或总决赛(见第2条)中胜出的参赛者。
「参赛者」指已经登记参加大挑战公开组、大学/大专院校组、中学组(初中及高中)或小学组(有关各参赛组别具体详情载于第2条)的任何合格法人,不论是以个人或组队形式参与比赛的队员。
「合作伙伴」指主办机构之战略合作伙伴或支持机构、媒体伙伴及其他参与推广、参赛者招募、评审提名和提供培训之伙伴。
「规则」指适用于大挑战的参加资格、遴选过程和评审准则。
「网站」指由香港科技园公司托管在域名citytechgc.hk的网站。
「参赛方案」指由参赛者提出针对《城市创科大挑战》提出的解决方案。
「大挑战」指《城市创科大挑战》。
「主办机构」指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创新科技署。
「合办伙伴」指香港科技园公司。
参加资格及参赛方案提交要求
1. 登记
(i) 公开组或大学/大专院校组的参赛者必须先在城市创科大挑战网站上成功登记及建立账户才可参加比赛,并且必须如实准确地填写所需数据。中学组(初中及高中) 及小学组的参赛者无须登记及建立账户。
(ii) 成功登记者将会经由已提交的电邮地址收到内有启动码的确认电子邮件。如无法提交完整的登记表格,将不获参赛资格。
(iii) 参加大挑战费用全免,任何参赛者均无义务就其参加大挑战向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支付费用。
2. 参赛组别
大挑战接受本地人士及非本地人士(只限公开组和大学/大专院校组)参与。大挑战分为以下参赛组别,参赛者的所属组别以提交参赛方案时为准。
(i) 公开组
- 所有本地或非本地16岁或以上人士
- 参赛方案提交要求
- 选择1个副题,以英文或中文(每条以100字为限)回答3条问题以描述参赛方案
- 详细阐述方案的PDF或PPT档案简报,(以10页及30MB为限)
- 可选择提交: YouTube影片的连结(以3分钟为限)
- 可选择提交: JPG或PNG档案的封面图(以最多3张、每张2MB为限)
- 需回答的问题
- 用户痛点 – 谁是目标受益者? 您的意念/方案如何解决您所发现的问题?
- 方案对用户和小区带来的裨益 – 您的意念/方案将为受益者带来哪些好处?通过实践您的意念/方案,日常生活和社会将如何受到影响? 社会将会如何迅速及容易地意识到这些变化? 阐述方案在社会中大规模采用的便利性。您的意念/方案相对于市场上现有产品和方案的优势是甚么?
- 创新和科技应用 – 您的意念/方案的创新性是甚么? 您的意念/方案采用了哪些科技?
- 准决赛
- 提交一份以指定格式填写的2页书面建议书
- 3分钟面对面简报 (香港以外的参赛者将以在线形式进行)
- PDF或PPT档案的简报(以10页及30MB为限)
- 开发中的方案/原型的图片或影片 (如适用)
- 5分钟评审答问
- 需要填写的书面建议书内容
- 目标用户
- 用户问题
- 您的创科方案
- 产品开发进度
- 团队成员及相关资历/经验
- 总决赛
- 3分钟台上简报 (可选择: 现场示范)
- 3分钟评审答问
- 展示开发中的方案供现场公开投票
- 评审准则
参赛方案提交 准决赛 总决赛 A. 对用户和小区的裨益 - 深入了解用户的痛点
- 对用户和小区带来显著和具影响力的益处
- 用户愿意为方案支付费用
40% 25% 20% B. 科技的创新性和独特性 - 科技在解决方案中扮演重要角色
- 涉及可申请专利的技术研发
- 展示了对科技的创造性应用
30% 30% 25% C. 原型制作及试用的可行性 - 在6-8个月内开发成具备完整功能的原型并进行试用的可行性
- 在8个月的原型制作和试用期结束时进行超过50个用户试用的可行性
- 与政府部门、公营机构及/或非政府机构立即进行试用的可行性
20% 30% 35% D. 团队的能力和创业精神 - 团队成员具备合适的技术和商业背景
- 展示良好的募投和创业潜力
10% 15% 20%
(ii) 大学/大专院校组
- 所有就读于本地或非本地大学、大专院校的全日制学生
- 如有任何团队成员并非大学、大专院校的全日制学生,团队应循公开组提交方案。
- 参赛方案提交要求
- 与公开组相同
- 准决赛
- 与公开组相同
- 总决赛
- 与公开组相同
- 评审准则
- 与公开组相同
(iii) 中学组:初中:中一至中三(第七至九年级)及高中:中四至中六(第十至十三年级)
- 所有就读于本地注册中学的学生
- 参赛方案提交要求
- 初中: 以英文或中文(以100字为限)描述参赛方案并以英文或中文(每条以100字为限)回答2条问题
- 高中: 以英文或中文(以150字为限) 描述参赛方案并以英文或中文(每条以100字为限)回答3条问题
- JPG、PNG或PDF档案的画作或概念板(以2MB为限)
- 可选择提交: PDF档案补充文件(以5页为限)
- 可选择提交: 影片(以1分钟为限)并附已上载到任何影片分享平台的连结
- 需回答的问题
- 您的参赛方案如何针对您认定的挑战?
- 您的意念背后的灵感来源是甚么?
- (适用于高中组)您的想法将为社会带来哪些正面影响?
- 准决赛
- 3分钟面对面简报
- PDF或PPT档案的简报(以10页为限)
- 原型 (建议)
- 3分钟评审答问
- 总决赛
- 2分钟台上简报
- 原型
- 展示方案供现场公开投票
- 评审准则
- 创意及创新性 (40%)
- 认清及理解问题 (30%)
- 对目标受众的影响和裨益 (30%)
(iv) 小学组:小一至小六(第一至六年级)
- 所有就读于本地注册小学的学生
- 参赛方案提交要求
- 附上英文或中文(以100字为限)说明的画作
- JPG、PNG或PDF档案的画作(以2MB为限)
- 准决赛
- 2分钟面对面简报
- 画作/原型 (建议)
- 2分钟评审答问
- 总决赛
- 1分钟台上简报
- 画作/原型
- 展示参赛方案供现场投票
- 评审准则
- 创意及创新性 (40%)
- 认清及理解问题 (30%)
- 对目标受众的影响和裨益 (30%)
3. 提交参赛方案
(i) 参赛者可以个人或组队形式提交参赛方案 (团队由不超过5位合资格成员组成并必须符合本条款中辅以解释的相关要求)。
(ii) 参赛者将根据上面第2条中规定的参赛方案提交要求进行相关提交供评审甄选。
(iii) 每位参赛者提交的参赛方案数量不限,唯每位参赛者只限参加其中一个组别。相同的参赛方案将不被接纳。
(iv) 每个参赛方案只限针对大挑战的其中一个副题。
(v) 只适用于公开组和大学/大专院校组: 以组队形式提交的参赛方案,每个团队必须指定一名团队代表作为主要联络人,负责在整个活动期间管理提交、文件和沟通。团队的所有成员必须签署一份声明,以认可他们团队代表的任命以及他们在参赛组别中的资格,方被视为完整的提交。
(vi) 只适用于中学组(初中及高中)和小学组: 每个团队或个人参赛者中如有任何未满十八(18)岁的参赛者,必须提供一名老师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联络资料,作为主要联络人以负责在整个活动期间管理提交、文件和沟通。任何未满十八(18)岁的参赛者必须征得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或老师同意他/她参与大挑战,并提交一份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或老师签署的同意书,方被视为完整的提交。
(vii) 完整的参赛方案必须在2024年5月16日23:59 (GMT +8:00)或之前由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透过网站收妥后方为作实,逾期提交的参赛方案将不被接纳。
(viii) 基于建议书、产品及/或意念的提交(统称「参赛项目」),而该参赛项目目前正接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政府」)任何资助机构/院校(例如大学及创新及 科技基金)的任何直接财政支援,以进行创新科技原型制作及/或试用,则不符合《城市创科大挑战》的参赛资格,因这可能会导致政府在参赛项目胜出后对其进行双重资助。
(ix) 目前正接受任何政府部门或任何政府公营机构直接财政支援的参赛项目不符合《城市创科大挑战》的参赛资格,因这可能会导致政府在参赛项目胜出后对其进行双重资助。
4. 评审过程
(i) 参赛者提交的方案将由评审进行初步评审,甄选出入围方案晋级准决赛的参赛者。
(ii) 每位入围准决赛的参赛者须向评审就详细方案作简报。评审将从准决赛中甄选出总决赛入围名单。
(iii) 于准决赛中,公开组和大学/大专院校组的每个副题入围的前三名最高分数参赛者,以及中学组(初中和高中)和小学组入围的前三名最高分数参赛者,需要根据指定格式和时间内,在总决赛中向评审进行详细提案。
(iv) 进入总决赛的入围参赛者的参赛方案将在活动现场展示,供现场公开投票。每个组别中获得最高票数的参赛方案将获得奖项。
5. 奖项及奖品
准决赛及总决赛的评审将选出优胜者(「优胜者」)。所有进入总决赛、并根据上面第4条(iii)需向评审进行详细提案的入围参赛者将竞逐冠军(适用于所有参赛组别)、亚军(只适用于中学组(初中及高中)及小学组)及季军(只适用于中学组(初中及高中)及小学组),而余下进入总决赛的入围参赛者将获得创新奖,每个组别的最喜爱奖优胜者将会从总决赛的现场公开投票中选出。
公开组和大学/大专院校组的奖项将发放至团队代表,中学组(初中及高中)及小学组的奖项将发放至代表老师、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保留颁发所有组别奖项的权利,就有关于大挑战之所有事项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保留最终决定权。
(i) 公开组
- 冠军: 2名 (每个副题各1名)
- 港币$200,000 (每名个人参赛者或每队)
- 创新奖: 10名
- 港币$30,000 (每名个人参赛者或每队)
- 最喜爱奖: 1名
- 港币$20,000 (每名个人参赛者或每队)
(ii) 大学/大专院校组
- 冠军: 2名 (每个副题各1名)
- 港币$200,000 (每名个人参赛者或每队)
- 创新奖: 10名
- 港币$30,000 (每名个人参赛者或每队)
- 最喜爱奖: 1名
- 港币$20,000 (每名个人参赛者或每队)
(iii) 中学组 (初中及高中)
- 冠军: 初中和高中组各1名
- 最高港币$40,000现金券 (每人最高港币$8,000现金券)
- 亚军: 初中和高中组各1名
- 最高港币$30,000现金券 (每人最高港币$6,000现金券)
- 季军: 初中和高中组各1名
- 最高港币$20,000现金券 (每人最高港币$4,000现金券)
- 创新奖: 初中和高中组各5名
- 最高港币$15,000现金券 (每人最高港币$3,000现金券)
- 最喜爱奖: 初中和高中组各1名
- 最高港币$10,000现金券 (每人最高港币$2,000现金券)
(iv) 小学组
- 冠军: 1名
- 最高港币$25,000现金券 (每人最高港币$5,000现金券)
- 亚军: 1名
- 最高港币$15,000现金券 (每人最高港币$3,000现金券)
- 季军: 1名
- 最高港币$10,000现金券 (每人最高港币$2,000现金券)
- 创新奖: 5名
- 最高HK$7,500现金券 (每人最高港币$1,500现金券)
- 最喜爱奖: 1名
- 最高HK$5,000现金券 (每人最高港币$1,000现金券)
6. 试用和采用概要 (只适用于公开组和大学/大专院校组的优胜者)
公开组和大学/大专院校组的优胜者(最喜爱奖除外)将有机会在总决赛后继续开发优胜方案,以供政府部门、公营机构及/或非政府机构试用和采用。以下概要仅供参考,或会有变动和更新。
(i) 资格
- 只有大挑战的公开组和大学/大专院校组的优胜者才有资格受邀参与试用和采用。
- 优胜者必须成立一间有效的香港公司及拥有一个商业银行账户,并与合办伙伴签订合约,方有资格获得政府的资金(“共创基金”)及/或其他支持。
(ii) 共创基金及支持
- 每个获奖方案最高可获港币$1,000,000的共创基金,实际金额按审批而定。
- 其他支持可能包括培训工作坊、咨询和导师指导。
(iii) 主要共创活动
- 预算建议书
- 优胜者需要提交一份预算建议书,列出详细成本、可交付成果、原型制作及试用和采用的时间表,以供审批。
- 原型制作
- 优胜者需要根据预算建议书开发概念验证和原型,并根据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规定的要求定期报告开发进度。
- 优胜者需要根据获批的预算建议书完成原型制作的可交付成果,并确定试用群组,进行试用和采用。
- 试用和采用
- 优胜者需要提交一份试用和采用建议书,包括最终落实的试用群组及认可以供审批。
- 优胜者需要完成获批的试用和采用建议书内列出的所有活动。
- 公开展示
- 优胜者需要参加由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安排的推广活动,展示他们的原型和成果。
- 文件和报告
- 优胜者需要遵守资金指引及守则和采购守则。
- 优胜者需要按照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指定的时间表提交报告。
7. 附加规则
参赛者同意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拥有随时制定和更改大挑战规则、运作或奖项的唯一权利,恕不另行通知或承担任何责任。如有任何争议,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保留最终决定权。
(i) 合资格的参赛方案
- 合资格的参赛方案必须最少针对大挑战的一个副题,并符合以下其中一项:
- (a) 基于处于概念或正在开发阶段的全新及创新科技;或
- (b) 针对现有或成熟的科技进行的创新应用。
- 参赛者必须拥有或合法授权使用提交的参赛方案中涉及的任何知识产权、专利或版权。对于所提交的参赛方案中知识产权、专利或版权的使用权侵犯或争议,可能会被立即取消参与大挑战的资格,以及褫夺相关的奖项及奖品。
- 参赛方案必须符合指定的格式规定和字数限制。参赛方案不能含有任何可用作识别个人、学校、院校或机构身分的资料。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保留使用其所有及最终的酌情权对任何参赛方案就其参赛资格进行评批的权利。
- 以往的大挑战任何优胜解决方案或其修改版本都不符合提交资格。
(ii) 资料核实
- 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保留在大挑战任何阶段检查参赛者提交之登记数据的有效性和要求参赛者提供身份证明文件或学生证副本的权利。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保留随时拒绝参赛者(及其团队)参加或取消参赛资格的权利。除行使法律允许的所有权利和补救措施外,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可暂停或终止任何参赛方案参与大挑战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iii) 已登记账户
- 参赛者不能与他人共享已登记账户,也不能允许他人在任何阶段代替参赛者参加任何活动。
(iv) 未满十八岁的参赛者
- 任何未满十八(18)岁的参赛者必须征得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或老师同意才能参加大挑战。
(v) 以组队形式提交的参赛方案
- 以组队形式参赛的参赛者在完成提交参赛方案前可以更改团队组合(包括但不限于添加、减少和更换队员)。如确实需要进行此类更改,团队代表有权添加新队员或删除现有队员。参赛团队的每位队员须保证并承诺他们已正式授权团队代表作为提交参赛方案的授权代表,并同意受团队代表就大挑战采取所有行动的约束。
8. 任何有关大挑战的活动之更改及取消
(i) 参赛者自行取消
参赛者可自行取消参赛方案,并必须在参赛方案提交截止时间前至少48小时发送电邮至enquiry.hkcitygc@hkstp.org作书面通知。在参赛者或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取消活动的情况下,本条款(如适用)将继续有效。
(ii) 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更改或取消活动
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可随时更改或取消任何有关大挑战的活动,并可以随时基于任何原因拒绝、限制或取消大挑战的认证(包括已获确认的认证),包括作弊、技术故障、灾难、疫症、战争或任何其他影响大挑战的进行而不可预见或意外的事件。如果大挑战在此情况下无法进行,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可以从取消、更改或暂停比赛之前所收到的所有合资格参赛方案中选出优胜者,而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的决定不可推翻。在不影响前述的情况下,由更改或取消大挑战(全部或部分)而直接或间接对参赛者产生的任何损失、损害、费用或开支,主办机构和合办伙伴概不负责。
9. 参赛方案的使用
参赛者将不获退还参赛方案。除本条款明确规定外,参赛者保留其参赛方案的所有权利。在遵守本条款的保密义务的前提下,参赛者特此授予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非专有、全球性、免版税、可转让、可再许可、永久和不可撤销的许可,以复制、展示、进行、分发、创作衍生方案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其参赛方案用于与大挑战相关的任何目的。各参赛者知悉并同意,评审和合作伙伴将有权取得并保留其参赛方案的副本。
10. 损坏或破坏
任何尝试蓄意破坏网站、欺诈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或评审、篡改或破坏大挑战或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的合法营运,均可能违反民法及/或刑法,有关参赛者可能会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遭到起诉或控告,并且丧失获奖资格,包括或已被评选为获奖者。
11. 现场直播
参赛者知悉及同意他们选择参加于指定第三方现场直播媒体网站/平台/应用程序的虚拟活动,并且将受第三方条款约束。如下文第11(iii)节进一步解释,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对涉及这些第三方网站的任何事宜不承担任何责任。参赛者进入这些第三方网站时,应先阅读这些第三方网站要求参赛者遵守的所有条款及细则,并决定是否接受。
在大挑战现场直播期间,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对延迟或含误导性的参赛方案概不负责。
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保留拒绝及立即中断因阻碍或对大挑战造成干扰的参赛者参加大挑战的权利,恕不另行通知。对于因参赛者无法参加大挑战而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不承担任何责任。
参赛者须承担参与大挑战虚拟/网上活动时所需的全部流动数据费用。
12. 免责
参赛者同意主办机构、合办伙伴、评审、合作伙伴以及代表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或大挑战行事的任何人(「免责方」)将不向任何参赛者承担与大挑战的任何部分有关的任何责任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对任何间接或相应而生损失或损害的责任,例如损失利润、任何财产损失、损害、人身伤害或死亡的责任,以及基于宣传权、诽谤及/或侵犯私隐权的索赔),包括参与或接受、收取、拥有、滥用、不使用或使用任何奖项或机会(或其中部分);或由有关大挑战或其任何部分造成参赛者(或任何第三方)的计算机及/或其内容的任何损坏;即使是由于免责方的疏忽造成的。
参赛者明白免责方会广泛接触到各种意念,并经常收到新意念甚或由其员工开发所得,包括可能与参赛者业务相竞争的意念。参赛者同意无权由于免责方使用与其参赛方案相似或相同的材料而获得任何赔偿。参赛者在此放弃就参加大挑战而索偿不可弥补的伤害、公平救济、直接、间接、惩罚性、附带及/或相应而生损害赔偿、律师费等任何损害赔偿之所有权利。参赛者同意放弃对免责方提出任何索赔、采取行动或诉讼的所有权利。
对于因传输错误或数据文件损坏,包括但不限于线路中断或无法连接网站、互联网连结问题、防火墙、防毒软件或硬件设备而导致任何参赛方案不完整上传、及/或任何误传或无效的参赛方案,及/或延迟、破坏、遗失、被盗、误传、遭篡改、不完整、被删除或不符合本规则,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一概不负责。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保留拒绝任何参赛方案,取消参赛者资格或不授予任何参赛方案任何奖项的权利,恕不另行通知。
参赛者明白:
(i) 网站及其所有内容、功能、协助以及服务都是依照其「现状」提供,无论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或任何第三方就此均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且不限于就任何特定使用目的之可销性或适用性、网站内任何信息之准确性及可靠性均不提供任何暗示的保证。
(ii) 网站(包括其全部内容,并可能包括由第三方提供的内容)仅依其现状提供使用,且于上线时,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有权不通知参赛者而随时更改任何或全部的内容、功能以及服务。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亦有权对于参赛者已经开始参与的特定活动作相同处理。此外,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保留更正、更改、撤回大挑战或作任何其他处理的权利,纵使参赛者已基于此等信息有任何行动,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就此不负任何责任。
(iii) 使用网站须自行自行承担风险。无论是基于您使用或无法使用网站或与网站提供任何信息或材料有关或由此引起,主办机构和合办伙伴(包括其各自的任何附属或相关实体或其供货商或内容提供商)概不就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损害(无论是实际、相应而生、惩罚性、特殊或其他损害)、人身伤害、申索(无论是基于侵权、合约或任何其他法律理据)或任何种类或性质的责任而对任何个人或实体负责。
(iv) 网站可能包括可连结至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的合作伙伴等第三方网站或这些第三方所提供内容的连结。即使第三方网站的信息、产品以及服务可能对参赛者有帮助,这些第三方都是独立的机构,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对这些第三方或这些第三方网站内任何内容、产品及服务没有任何控制,且不作任何背书。对于任何透过网站取得或网站连结的第三方服务的质量、可靠性或适用性,主办机构和合办伙伴均不提供任何保证,且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对于此等第三方服务及内容不负任何责任。所有参赛者同意完全自行负责任何浏览相关连结的网站或第三方内容可能导致的风险。网站内的第三方内容及服务有时可能会有其他额外的规定,包括有关内容或服务的原始第三方提供者所制定的规定。在此等情形,所有参赛者同意遵守有关额外的规定。
13. 更新
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保留修改上述条款的权利,恕不另行通知。参赛者了解明白且同意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有权随时透过网站公告以更新本条款及私隐政策。本条款及私隐政策的修正版本将自该修改版本所明定的生效日期开始生效。参赛者应该定期浏览网站以确认任何更新,若参赛者继续使用网站,即被视为已同意更新版本的条款及私隐政策。
14. 版权
活动名称「城市创科大挑战」、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的名称、网站内一切刊发的材料、信息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相片、图像、插图、设计、声音、影片、「外观与感觉」、元数据、数据或编汇)(以下合称「知识产权保护材料」)受版权保护,并由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或被认定为知识产权保护材料提供者认可的一方拥有或控制。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亦拥有挑选、统筹、编汇和增强任何此类知识产权保护材料的版权。
参赛者须遵守任何知识产权保护材料所载的一切附加版权声明、信息或限制。除非参赛者事先获得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的书面同意,否则不得就任何知识产权保护材料(无论是全部或一部分)进行复制、摘录、修改、刊登、传输、参与转让或出售、再制作、新方案创作、分发、表演、展示(包括框架化和直接连结)、向公众传播或以任何方式运用。
15. 其他
(i) 为免生疑问,参赛者和评审的观点不代表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的立场。
(ii) 在适用法律允许范围内,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以及参赛者在此放弃任何将会使本条款的任何条文无效或无法执行的法律规定。如本条款的任何条文被认定为无效或无法执行,则该等条文应在法律所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尽量解释以达成其原定目的,且本条款的其他条文仍完全有效。
(iii) 如本条款的中英文解释有歧义,应以英文本为准,中文版本仅供参考。
(iv) 本条款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法律管辖并须依其诠释,参赛者须愿受香港法院的专属管辖。
附录1
参赛者的责任、承诺、声明及保证(以下合称「声明及保证」)
1. 参赛方案及交付成果
每位参赛者对提交的内容全权负责。各参赛者承诺及声明参赛方案和所有交付成果不会:
(i) 侵犯或以其他方式违反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定义见下文第3节);
(ii) 未经适当的书面许可,披露或依赖第三方的机密或专有信息;
(iii) 包含诽谤、贬损及/或不法的内容;
(iv) 侵犯任何人(在世或已故)的私隐或公开权,或以其他方式侵犯第三方的个人权利或专有权;
(v) 违反任何法律及/或法规;
(vi) 包含任何露骨的内容;
(vii) 描述、煽动或激发暴力、武器或危险的特技;
(viii) 描述或煽动歧视、偏执、伤害或仇恨;
(ix) 描述、煽动或启发使用烟草或非法药物;
(x) 促进任何非法活动及/或干犯任何罪行;
(xi) 包含偏离主题、煽动性、不当、违法或令人反感的内容;
(xii) 包含任何广告或招揽业务;
(xiii) 促进任何政治议程、讯息及/或意识形态;或
(xiv) 对主办机构及/或其合作伙伴的信誉产生负面影响。
以上列表并不详尽,每位参赛者亦需承担:
(xv) 在大挑战和任何相关活动中有良好表现,以创建一个安全和具支持性的环境
(xvi) 不作具干扰性的发言或行为,或以其他方式干扰活动的进行或影响其他人参与大挑战;
(xvii) 遵守所有适用法律,并同意不作任何形式带骚扰性、冒犯性、歧视性或威胁性的言论或行动,包括与政治、种族、性别、性取向、宗教或残疾有关的言行。
如果参赛方案包含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全权酌情认为不适合大挑战的内容及/或参赛者违反本条款任何条文,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则可取消其参赛资格,而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的决定不可推翻。在不影响前述的情况下,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可随时全权酌情决定拒绝或取消任何参赛方案的资格,而不须对参赛者或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2. 交付成果
在大挑战期间,交付成果必须(a)针对指定的副题;(b)利用指定的数码格式提交;并(c)必须遵守本条文。如果交付成果无法下载或存取、格式不正确或不兼容、难以辨认或难以理解,或违反这些规则,则将被取消资格。交付成果亦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i) 交付成果必须只属于参赛者;
(ii) 如所交付成果中使用了任何第三方拥有专属权的任何内容,参赛者须已获该等第三方授予递交(内有该等内容的)交付成果所需的所有权利、授权和协议,未能符合此要求的交付成果及相关参赛方案将会被取消参赛资格;及
(iii) 任何其他个人及/或单位均无权要求交付成果的任何使用权利。
3. 知识产权
就这些声明及保证而言的定义,
(i) 「知识产权」是指对品牌、设计或模型、专利的任何版权、精神权利或其他权利、以及更一般而言,可能受到地区及/或国家法律或公约保护的知识产权中的任何元素(包括商业秘密和专有技术)。
(ii) 「在先权利」是指参赛者在大挑战开始之前拥有的任何知识产权及/或任何相关专有技术。
(iii) 「创作」是指任何软件(包括源代码和目标代码软件)、数据库、技术规范、文本、设计、模型、信息、知识、方法、过程或产品,以及其中可能产生的任何元素及/或过程,或应根据有关对任何参赛者开发的知识产权之国家及/或国际法律或知识产权公约作为整个大挑战中所有提交方案的一部分加以保护。
不侵犯知识产权的保证
每位参赛者均需向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声明并保证,他/她是在大挑战任何时候提交的可交付成果中,全部或部分创作的知识产权的唯一持有人或共同持有人,并且他/她已经获得了所有先前存在的创作以及他/她不拥有相关权利的所有可交付成果要素的所有权利和许可。
每位参赛者保证(i)他/她的作品是原创及先前未有的;(ii)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知识产权;(iii)构成他/她的参赛方案之所有元素以及参赛方案的简报文件中传达的所有贡献和信息都是准确、可靠和完整的;(iv)递交相关交付成果并不构成在任何适用法律或法规下任何形式的不公平竞争。
参赛者必须在任何已交付成果中注明所包含任何先前存在创作的来源(无论是任何性质或有何支持)。任何涉及多位参赛者的可交付成果均构成一项协作工作,应根据现行适用法规将其视为协作工作。
在任何情况下,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不会对侵犯创作及/或交付成果的任何知识产权承担任何责任。每位参赛者应为提交方案内任何知识产权或创作而对第三方造成的任何损失、损害、诉讼、索赔、异议和要求,向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作出赔偿。本规定有效至大挑战完结。
就提交解决方案中任何知识产权的拥有权/使用提出任何侵权申索或争议,均可能会导致相关参赛组别实时被取消参加大挑战的资格,亦无权获得任何相关奖项。
参赛者递交交付成果并参加大挑战,并不表示授予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任何有关该交付成果所有或任何部分知识产权的任何权利,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不会声称拥有交付成果或其中包含任何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参赛者明白并同意网站所包含的所有知识产权,在任何时候都属于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以及其授权人(如适用)。
除本条款另有明文规定,参赛者无权使用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的知识产权。特别在未取得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事前书面同意,参赛者无权使用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的商标或商品名称、标志、域名、或其他与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有关的品牌识别性特征(视属何情况而定)。
4. 保密性
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同意将每个参赛方案中的所有个人资料视为参赛者的机密数据(「机密数据」)。未经参赛者事先书面同意,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不会将参赛方案中的任何机密数据透露给任何第三方,除非是法律、法院命令或法律程序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法院或政府传票。
尽管有上述规定,各参赛者明白并同意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可以将参赛者的全部参赛方案披露给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的合作伙伴、评审及/或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的专业、财务和类似顾问;前提是这些其他个人或公司受相类承诺约束,对机密资料加以保密,亦不得进一步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此类机密资料。
各参赛者明白及同意,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毋须将参赛方案中下列内容的任何部分视为机密数据:(i)已向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披露而没有保密义务; 或(ii)在非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出错的情况下公开。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在此规定下的义务会在大挑战结束后两(2)年内继续生效。
5. 赔偿
参赛者同意赔偿并免却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因使用任何参赛方案(或其任何部分)或/及任何交付成果(或其任何部分)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6. 私隐与宣传
参赛者直接向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提供个人资料,如参赛者的姓名和电子邮件地址、及/或参赛者父母或监护人或老师的姓名、电子邮件地址和电话号码(针对18岁以下参赛者),或由第三方机构代表收集并向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披露,则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可以收集并处理这些数据。所有参赛者向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承诺随时提供准确、最新和完整的数据。所有参赛者亦同意他们将通过使用允许修改此类信息的方式或在适当时与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联络的方式,及时审查、维护、纠正和更新此类数据,以保持其准确性和完整性。如果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有合理的理由相信任何资料不准确、不是最新或不完整,主办机构除行使法律允许的所有权利和补救措施外,亦可以暂停或终止相关参赛者对大挑战的参赛方案或参与,而不对此类参赛者承担任何责任。
此外,参赛者知悉并接受参加大挑战时可能被拍摄或拍照,而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可以收集照片、视听录像、评论以及参赛者参加大挑战的任何其他记录。
参赛者谨此同意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就个人信息收集声明(见附录3)所载目的收集、使用、处理和披露其个人资料,并将按照私隐政策(见附录2)进行。
参加大挑战的参赛者同意参加由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要求与大挑战有关的任何媒体、推广活动或宣传,而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无需付费或赔偿。
参赛者进一步同意自费参加由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要求在香港或其他地方举行与大挑战有关的颁奖典礼、媒体、推广活动或宣传,而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无需付费或赔偿。
附录2
私隐政策
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以下合称「我们」)及我们的关联公司知道私隐对您的重要性,我们致力确保就如何收集、使用、披露、传输和储存您于城市创科大挑战(以下合称「大挑战」)所提交的资料是清晰明确的。本私隐政策说明了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您的数据。本私隐政策适用于我们的网站(以下各称「网站」)、大挑战、所有参赛方案与交付成果以及引用或连结到该私隐政策的任何活动(以下合称「服务」)。本私隐政策亦适用于通过流动设备或针对流动设备优化的网站使用网站。
除非有其他明文规定,任何本私隐政策中的词汇在条款及细则中均有界定,与个人资料收集声明(见附录3)中的相同词汇具有相同意义。本私隐政策仅适用于我们透过我们的服务而收集、储存和使用的数据,并不适用于您透过我们的服务而由任何第三方服务所收集的资料。
我们将根据所有相关法律、规例及/或牌照规定,收集、使用、披露和保留所有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资料(私隐)条例》(香港法例第486章)(「条例」)。
1. 收集资料
我们不会从您收集超过我们为您提供服务和保护您的帐户所需的数据:
当您参加任何大挑战活动,包括登记、方案提交、培训、准决赛、公众投票、总决赛、概念实践及公开展示(「活动」),您可能须向我们提供您的个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全名、电邮地址、电话号码、所属学校、年级、主修和队名。任何未满十八(18)岁的参赛者必须征得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或老师同意,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或老师的全名及电邮亦会被收集。
当您向我们提交有关大挑战的查询或参赛方案时,您亦可以向我们提供您的构想、建议和评论等内容(「使用者建立的内容」)。根据适用的数据保护法(「个人资料」),我们收集的某些数据可能被界定为个人资料。
请勿提供任何他人的个人资料,除非您得到授权或适用法律或契约要求您提供,且您同意条款及细则,并代表您所提供个人资料的相关人士(下称「资料当事人」)同意本私隐政策。在提供他人的个人资料前(除了依法律或契约约定允许以外),您必须让数据当事人审视前述条款及细则以及本私隐政策,并且取得数据当事人对前述条款及细则以及本私隐政策的书面同意。当您提供任何他人的个人资料时,您声明且保证获授权提供此等数据,且您在提供此等数据前已经履行所有前述事项。如果适用法律允许您无须履行前述事项即可提供此等数据,您声明且保证您已经遵守此等适用法律,且此等法律允许我们无须采取任何额外步骤即可依本私隐政策接受以及披露此等数据。若您未能遵守此段规定,您同意赔偿、辩护并使我们免于任何损害。
当您联络我们,我们可能会记录您与我们的对话,并收集其他数据以验证您的身份。
2. 使用个人资料
我们将根据我们在收集您的个人资料之时或之前向您提供的个人资料收集声明(见附录3)使用您的个人资料,您的个人资料将用于大挑战,有关个人资料详细的使用目的信息将在相关个人资料收集声明(见附录3)中列出。
3. 披露个人资料
我们可以将您的个人资料(无论是我们作为控制者的管辖范围内或外)披露和转让予我们的合作伙伴和我们聘请的服务提供商,以协助我们向您提供服务,或为本私隐政策中所述的目的处理个人资料,或在我们收集您的个人资料时通知您。
这些服务提供商必须遵守我们的数据私隐和安全要求,仅允许将您的个人资料用于上述规定的目的,而不允许用于其自身目的。
基于上述目的,我们可以与我们的关联公司及/或其指定的服务提供商共享您的个人资料。
当我们认为有必要遵守适用法律,或行使、建立或维护我们的法律权利,或保护您或任何其他人的切身利益时,我们亦可以向我们的专业顾问、执法机构、保险公司、政府和监管机构及其他组织披露和转交您的个人资料。
在您同意披露的情况下,我们亦可以向任何其他人披露您的个人资料。
我们会在有持续合法业务需要的情况下下保留您的个人资料,例如为您提供服务或产品,或适用法律(如税务和会计法律)有此要求或允许。
您提交到网站以供发布的数据可能会在网站上公开。因此,您向我们提交以供发布的数据时应小心谨慎。
我们可能会向第三方提供汇总或匿名的数据,但当我们进行时,我们共享的信息将会采用无法识别您个人身份的未识别格式。
4. 有关个人资料的权利
根据适用法律,您可能享有参阅我们持有的个人资料和其他权利。如果您是来自欧盟的参赛者或访客,请参阅下文「第15节 欧盟访客」以了解更多详情;如果您是来自中国内地的参赛者或访客,请参阅下文「第16节 中国内地访客」以了解更多详情。
如果您对本私隐政策有任何疑问,或者您希望以网站用户身份参阅或更正您的个人资料,您可以电邮至dpo@hkstp.org提出要求。
如果并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我们可以向您就处理您就个人资料提出的任何要求收取费用
5. COOKIES
我们使用「cookies」储存关于您的特定数据,并通过计算机或流动设备追踪您对网站的浏览。网站使用cookies来增强对浏览者的识别是很常见的。
「Cookies」是发送到浏览器并储存在计算机或流动设备硬盘上的少量数据。如果您不取消启动或删除cookies,每次您使用相同的浏览器或流动设备到访网站时,我们的服务器将收到您到访网站的通知,我们可能知道您的到访以及您的使用模式。Cookies容许我们记下您的数据,令您毋须每次使用网站时重新输入该数据。
此外,我们使用cookies来管理我们网站的安全性,收集用户使用的数据;研究浏览模式和根据兴趣发放广告;帮助我们的合作伙伴追踪用户浏览网站和处理指令;追踪大挑战活动的进度和参与情况。
对于上述的附加目的,您可以通过用于到访网站的浏览器的私隐设置或流动设备的私隐设置来确定是否以及如何接受cookies。由于通过浏览器拒绝cookies的方式因浏览器而异,因此您应参考浏览器的说明。如果在浏览器中更改私隐设置,流动设备将继续收集资料,除非您更改设备的私隐设置,反之亦然。
您有权决定是否接受或拒绝cookies。如果您选择将浏览器设置为拒绝cookies,尽管您仍然可以使用我们的网站,但浏览我们网站时的某些功能和页面可能受到限制。
此外,大多数广告网络都为您提供了退出目标广告的选择。想了解更多,请浏览http://www.aboutads.info/choices/或http://www.youronlinechoices.com。
网站的某些功能依赖cookies。请注意,如果选择阻止cookies,您可能无法登录或使用这些功能,并可能会失去依赖cookies的选项。
我们使用两类cookies:短暂cookies(在您关闭浏览器或关闭设备后会被删除)和持久cookies(即使在关闭浏览器或关闭设备/应用程序后仍然保留,并且在您每次浏览网站时被启动)。短暂cookies使用加密数据明确地验证您的身份;持久cookies不储存账号或密码。
我们同时使用第一方cookies(由我们设置的cookies,主要用于启用我们网站上的基本功能,包括帮助我们了解用户如何使用我们的网页以及如何改善他们的使用的分析cookies)和第三方cookies(这些cookies非由我们设置,而是由我们选定的合作伙伴设置的)。
此外,我们亦使用社交媒体cookies。我们网站上的一些页面允许您透过Facebook、Instagram、LinkedIn和Twitter等社交媒体「分享」内容。有时我们会嵌入来自YouTube等网站的影片。这些网站自设cookies,不受我们干预。要拒绝他们的cookies,请按照他们网站上的说明操作。此外,这些网站有自己的私隐政策,您可以在各自的网站上找到。
我们的网站使用Google Analytics,这是一个由Google, Inc.提供的互联网分析服务,设于1600 Amphitheter Parkway Mountain View, California, 94043, USA(「Google」)。Google Analytics使用「cookies」,这是储存在您的计算机上并用于分析网站使用情况的文本文件。例如,Google的cookies允许我们知道我们的使用者正在浏览哪些页面、哪些最受欢迎、浏览我们网站的时间、用户以前曾否浏览过我们的网站、用户从哪些网站被转向到我们的网站等等。由cookies产生关于您使用网站的数据将被传送到Google,并由Google储存在美国的服务器上。
我们使用IP地址的匿名化工具,令IP地址在欧盟成员国和欧洲经济区协议其他成员国的领土内截断。未截断的IP地址只会于例外时传送到美国的Google服务器,然后在该处截断。
Google代表网站营运商使用这些数据来评估您对网站的使用,为网站营运商以及其他网站活动和互联网使用服务编制网站活动报告。Google可根据法律条款向第三方披露此资料,或由第三方代表Google作进一步处理。
有关Google分析cookies的详细资料,请浏览Google说明页面和私隐政策:
Google私隐政策:https://policies.google.com/privacy
Google分析协助中心:https://developers.google.com/analytics/devguides/collection/analyticsjs/cookies-usage
您的浏览器传送予Google Analytics的IP地址将不会与Google储存的任何其他数据相关联。通过浏览器设置,您可以阻止cookies;但这可能会导致使用我们网站某些功能时出现问题。通过附加的「Google Analytics Opt-out」(选择退出Google分析),您可以通过当前的浏览器选择从那时起退出使用Google Analytics:https://tools.google.com/dlpage/gaoptout?hl=zh-TW。
更多详细资料请见:https://support.google.com/analytics/answer/6004245。
6. 私隐与宣传
参赛者直接向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提供个人资料,如参赛者的姓名和电子邮件地址、及/或参赛者父母或监护人或老师的姓名、电子邮件地址和电话号码(针对18岁以下参赛者),或由第三方机构代表收集并向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披露,则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可以收集并处理这些数据。所有参赛者向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承诺随时提供准确、最新和完整的数据。所有参赛者亦同意他们将通过使用允许修改此类信息的方式或在适当时与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联络的方式,及时审查、维护、纠正和更新此类数据,以保持其准确性和完整性。如果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有合理的理由相信任何资料不准确、不是最新或不完整,主办机构除行使法律允许的所有权利和补救措施外,亦可以暂停或终止相关参赛者对大挑战的参赛方案或参与,而不对此类参赛者承担任何责任。
此外,参赛者知悉并接受参加大挑战时可能被拍摄或拍照,而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可以收集照片、视听录像、评论以及参赛者参加大挑战的任何其他记录。
参赛者谨此同意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就个人信息收集声明(见附录3)所载目的收集、使用、处理和披露其个人资料,并将按照私隐政策(见附录2)进行。
参加大挑战的参赛者同意参加由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要求与大挑战有关的任何媒体、推广活动或宣传,而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无需付费或赔偿。
参赛者进一步同意自费参加由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要求在香港或其他地方举行与大挑战有关的颁奖典礼、媒体、推广活动或宣传,而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无需付费或赔偿。
7. 安全措施
我们采用商业上合理的安全方法,防止未经授权浏览网站,保持数据准确性,并确保正确使用我们持有的数据。
网站的登记用户可以通过您的帐户查看和编辑某些数据,该帐户受密码保护。我们建议您不要向任何人泄露您的密码。我们的人员绝不会在非应邀的电话或电子邮件中要求您输入密码。如果您与其他人共享计算机,则不应选择在该共享计算机上保存登录数据(例如,登入账号和密码)。请记得在完成后注销帐户并关闭浏览器窗口。
如果并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我们可以向您就处理您就个人资料提出的任何要求收取费用
8. 您选择退出的权利
您明白我们可能会发送以下类别的有关信息给您:
8.1 大挑战的最新消息和不时公布;及
8.2 任何关于大挑战的研究和问卷调查。
当您提交参赛方案,即表示同意我们就根据以上直接推广的目的使用您的姓名及电邮地址,除非您勾选退出框格,以表明反对使用该等数据。
9. 我们无意收集的资料
某些个人资料,如您的精神健康状态、性取向、医疗纪录及犯罪纪录,在某些司法管辖权领域被视为属于「敏感」数据,相较其他种类的个人资料受到更高度的规管。我们无意向您收集此等敏感个人资料,对于您分享任何此等敏感个人资料,您应自行全权承担风险。
10. 超链接
本私隐政策仅适用于网站。如果您按任何广告或超链接而连接到另一网页,您将离开网站而连接往另一网址。我们对此等网址的私隐、保安政策及内容等概不负责,而您应参阅该等网址的相关私隐政策。
11. 您同意的事项
您明确及自愿地,并在知情的情况下同意我们因进行以下各项为了完成我们的任务以及运作,或者与此目的有直接相关的活动,而披露您的有关个人资料:
同意发生安全漏洞时获电子方式通知:我们会保护您的个人资料并且避免此等数据遭到未经授权的存取、披露或使用。如果我们或任何接收者被要求通报未经授权存取或其他安全系统入侵,您同意我们(或他们)根据我们(或他们)的真诚判断,在被要求时(或自愿地)在网站上公告或透过任何我们所知您的电邮地址而通知您。您同意对您的通知视同对您所代为行事人士的通知,且您同意会转达此等通知给他们。
媒体发放同意:您同意我们、其关联方及其许可人士拍摄您的照片丶数码图像及/或影音片段,并在任何形式的媒体使用您的肖像(定义见下文)以作推广大挑战及/或我们之用。「肖像」指您个性的全部属性,包括但不限于您的形象、声音、姓氏和名字、签名和商业名称/徽标。针对您的肖像所包含的现时及未来权利、称谓及利益的所有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商标、版权、宣传和数据库权利,以及准备衍生作品的权利),您授予大挑战独家、全球性、永久、不可撤销、无限制、免版税、可让予、可转让及完全可再授特许的许可,在我们全权酌情认为合适时可储存、使用、重用、编辑、修改、改编、再制作、展示、刊载、刊登、发布或分发您的肖像。您声明并保证您有全权向我们授予此类许可,而不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权利。我们没有义务向您或您的机构提交任何宣传和其他材料作批准,或制作、分发或使用此处授予的任何权利。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您不可撤销地及无条件放弃属于您的肖像的任何和所有精神和类似权利。
12. 资料保存期
我们将根据条例保留您的资料。当数据提交至我们后,我们会保存此等数据不多于七(7)年,或按不时适用的香港相关法律和法规下允许的其他期限内保存此等数据,以较短者为准。我们有权自行酌情删除个人资料,因此您应该自行保留您的记录,不应倚赖我们储存的任何个人资料、内容或其他信息。
依相关法律及法规,您有权要求查询或阅览、要求提供复本、补充或更正、停止收集、处理或利用、或要求删除我们拥有您的部分或全部个人资料。如您就我们拥有哪些关于您的数据有疑问,请与我们联络,而当您的个人资料有变更时亦请主动更新。我们或会就此收取费用。
13. 以英文版本为准
如本私隐政策的中英文版本有任何差异,一概以英文版本为准。
14. 本私隐政策的变更
为了因应法律、技术或业务发展的变更,或者为了任何其他目的,我们有权随时修改本私隐政策。本私隐政策如有任何修订时,我们将采取适当措施通知您。如果本私隐政策因应保障数据私隐的适用法例要求而有重大更改,我们将会再征求您的同意。本私隐政策如有任何更改,我们将会将有关政策的修订版本上载至网站,而新的私隐政策亦将会立即生效。有关此私隐公告的更新时间,您可以参阅私隐公告顶部所显示的「最后更新」日期。
15. 欧盟访客
本私隐政策部分仅在您使用本私隐政策涵盖我们的网站或服务时所在国家是欧盟成员国时适用,并补充本私隐政策中的信息。
如果您在欧洲经济区(「EEA」),我们(在香港注册成立)是您的数据控制者。有关联络方式,请参见下文「第17节 联络我们」。
(i) 数据处理的法律依据
我们按照上述私隐政策的目的处理个人资料。我们处理个人资料的法律依据将取决于相关的个人资料以及我们收集数据的具体环境。但我们通常只在以下情况收集和处理有关您的个人资料:对履行您与我们之间的任何合约是必需的(例如向您提供您要求的服务、识别和验证您的身份,以便您可以使用网站);对遵守法律要求是必需的(例如遵守适用的会计准则,并向执法部门强制披露);对我们的合法利益是必要的,而不会被您的权利所凌驾;及/或基于您的同意。
如果我们根据我们的合法利益(或任何第三方的合法利益)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资料,这种利益通常是营运我们的网站和服务、管理我们与您的关系,并在必要时与您沟通,以便向您提供我们的服务,以及出于我们的合法商业利益,例如响应您的查询,改善我们的网站和服务,进行推广,或为了确保我们的网站和服务的安全以及检测或防止欺诈等非法活动。我们可能有其他合法利益,如果合适,我们将在相关时间向您表明这些合法利益。
如果我们要求您提供个人资料来符合法律要求或与您签订合约,我们将在相关时间明确说明,并告知您是否必须提供个人资料(以及如果您不提供个人资料可能产生的后果)。在某些情况下,您可能需要向我们提供上述处理所需的个人资料,以便我们能够向您提供我们的所有服务,并让您使用我们网站的所有功能。
我们会在有持续合法业务需要的情况下下保留您的个人资料,例如为您提供服务或产品,或适用法律(如税务和会计法律)有此要求或允许。当我们没有持续合法业务需要来处理您的个人资料时,我们将删除或匿名处理,如果此举不可能(例如您的个人资料已储存在备份文件中),我们将安全地储存您的个人资料,隔离并避免作任何进一步处理,直到可以删除为止。
如果您对我们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资料的法律依据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使用下文第17节「联络我们」提供的联络方式与我们联络。
(ii) 个人资料国际转移
我们的业务可能要求我们将您的个人资料传送到EEA以外的国家,包括可能无法与您的本国提供相同级别数据保护的国家。我们将有适当的步骤确保您的个人资料的接收者必须遵守保密义务,并采取适当的措施确保您的个人资料将根据本私隐政策受到保护,如标准合约条款。这些条款的副本可联络:dpo@hkstp.org索取。
(iii) 您的权利
如果您是EEA的居民,您拥有以下数据保护权,您可以透过「第17节 联络我们」提供的联络方式来联络我们随时行使这些权利。
您有权浏览、更正、更新或要求删除个人资料。
您有权要求反对我们根据合法利益而处理您的个人资料,以及反对直接推广的权利。
在某些情况下,您有权要求我们限制您个人资料的处理,或要求您个人资料获赋予可移植性。
您有权选择随时退出我们发送给您的宣传信息。您可以透过按下我们发送给您的推广电邮中的「取消订阅」或「退出」连结来行使此权利。要选择退出其他形式的推广(如邮政推广或电话推广),请使用「第17节 联络我们」提供的联络方式与我们联络。
如果我们在您同意的情况下收集和处理了您的个人资料,您有权随时撤回您的同意。撤回您的同意不会影响我们在您撤回之前进行任何处理的合法性,亦不会影响基于同意之外的合法处理理据而对您个人资料进行的处理。
16. 中国内地访客
个人信息处理声明:为了大挑战之目的(包括为了任何参赛方案和履行任何交付成果之目的),如果参赛者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中国内地」)为基地,我们可能需要透过在深圳的外商独资实体香港科技园(深圳)有限公司(「香港科学园深圳分园」)取得和处理您提供的个人资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个人姓名、WeChat ID、称谓、职位、手机号码、电子邮件地址)。香港科学园深圳分园为遵守中国内地相关个人资料保护法律及法规而制定的个人信息收集政策全文载于此连结:
英文版:https://www.hkstp.org/media/ixsbhst1/hkstp-sz_pics_english_20231121.pdf
中文版:https://www.hkstp.org/media/s3gpbii0/hkstp-sz_pics_sc_20231121.pdf
此外,我们可能需要将此类个人信息跨境传输至香港给我们,以便我们能够与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就大挑战以及由此活动引起或与此有关的所有事宜进行协调(包括您的参赛方案和任何交付成果)。当香港科学园深圳分园将您的个人资料从中国内地转移至其他国家或地区时,香港科学园深圳分园已采取合理措施,确保您个人资料的海外接收者以符合或超过中国内地的相关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及法规要求的保护标准来处理该等信息。
如果您对此个人信息处理声明有任何疑问、投诉或建议,或者有意就我们使用此类个人资料而要求行使权利,您可以使用下文第17节「联络我们」提供的联络方式与合办伙伴联络。
您谨此确认:(i)您有权向我们提供您已(透过香港科学园深圳分园)而提供予我们的个人资料;(ii)您所提供的个人资料的当事人完全知悉该等资料已(透过香港科学园深圳分园)向我们披露,亦完全知悉及他/她当中的权利;以及(iii)该人完全明确同意其个人资料按照本条款所述及拟定的方式披露及处理。
17. 联络我们
如对本私隐政策、我们的网站及服务有的任何私隐疑虑或要求,可以发送电邮至dpo@hkstp.org。
附录3
个人资料收集声明
您知悉并同意,您必须接受本个人资料收集声明所载的条款,方可以参加《城市创科大挑战》(以下合称「大挑战」)。当您报名参加大挑战,即代表您接受本个人资料收集声明,并同意受其约束。如果您不接受本个人资料收集声明,则不得提交参赛方案或参加大挑战。
除非有其他明文规定,本个人资料收集声明所用的词汇均与大挑战条款所规定具有相同意义及定义。本个人资料收集声明旨在说明主办机构及/或合办伙伴(以下合称「我们」)将如何收集、使用、处理和转移您就大挑战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如《个人资料(私隐)条例》项下所指者)及其他数据(以下合称「数据」)。
您必须提供参加表格上有* 标示的字段的数据,及任何我们不时要求您提供及列明为必须提供的个人资料。如您未能提供所须必要资料,可能导致我们无法处理您的报名及/或令您未能参与大挑战。
如您在任何时候向我们提供任何第三方(例如雇员、代表)的个人资料,您保证并承诺您已获得相关个人的同意向我们提供其个人资料,以便按照本个人资料收集声明使用和转移他们的个人资料。
1. 一般保护
我们将根据所有相关法律、规例及/或牌照规定,收集、使用、披露和保留所有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资料(私隐)条例》。
2. 使用目的
我们或会将我们收集的个人资料用于以下一个或多个目的:
2.1 处理及管理您报名参加大挑战的参加表格;
2.2 就您的报名及参赛方案、大挑战或有关之事宜、任何查询、回馈或投诉联络您;
2.3 将您的个人资料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可能向公众提供的任何形式)收录于任何由我们或为我们创作而关于大挑战的简介、内容、刊物、图像、录音及/或材料中;
2.4 筹办及管理大挑战,包括(但不限于)您参加大挑战(如您的参赛方案获接纳);及
2.5 保存在我们的数据库以供其他用家参考。
3. 直接推广
在您表示同意的情况下,我们将发送以下类别的有关信息给您:
3.1 大挑战的最新消息和不时公布;及
3.2 任何关于大挑战的研究和问卷调查。
当您提交参赛方案,即表示同意我们就根据以上直接推广的目的使用您的姓名及电邮地址,除非您勾选退出框格,以表明反对使用该等数据。
4. 披露资料
因应上述的目的,我们或会将我们所持有您的个人资料转移至:
4.1 我们的专业顾问,包括我们的会计师、审计师、律师和保险公司;
4.2 任何我们其他成员的第三方服务供货商、分包商及/或代理商(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有关大挑战的后勤或信息科技支持服务、市场推广与宣传或保安服务)就管理、筹办、提供、主持、履行、推广、营销、宣传及/或展示大挑战;
4.3 大挑战的获授权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评审;及
4.4 法律要求或授权的任何政府和监管机构以及其他组织。
我们亦会将个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全名、电邮地址、电话号码、所属学校、年级、主修、队名和地区)收录于向公众宣传及推广有关大挑战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影片及/或录音、照片、串流媒体、广播、小册子和广告)。
我们或会在根据适用法律要求或任何法院、审裁处、政府部门或执法部门提出要求或就有关您的申索提出诉讼或作出抗辩的任何情况下披露个人资料。
5. 可获披露数据的机构/人士类别
我们不会在未经阁下同意下向第三者转移或披露阁下的个人资料和信息,但下列机构/人士则不在此限:
5.1 EventX Limited, Wufoo by SurveyMonkey Inc., 自由策划有限公司及香港01有限公司,以上皆为活动的第三方服务供货商;
5.2 我们所聘用,以便就活动提供服务或意见(如技术、保安或数据处理服务等)的任何人员、代理人、顾问、核数师、承办商或服务供货商;
5.3 我们根据香港境内适用的任何法例或法院命令要求,而需要向其作出披露的任何人士或实体。
6. 查阅和更正个人资料
您有权查阅或更正我们所持有您的个人资料。如有任何查阅或更正个人资料的要求,或其他有关个人资料的疑问,您可发电邮至dpo@hkstp.org以联络我们的数据保障主任。
以上免责声明并不影响大挑战的条款及细则。